我們(楊昆明、劉玉林、劉瑞華、王秀秀、陶同飛、王振中、劉開心)因法律意識淡薄,在經(jīng)營活動中銷售有毒有害食品(藥品)。該行為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侵害了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,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。
案發(fā)后,我們已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危害性,主動配合相關部門處理,積極履行賠償義務,并認真學習法律法規(guī),堅決杜絕此類違法違規(guī)行為再次發(fā)生。
在此,我們向社會公眾鄭重道歉!今后,我們將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守法經(jīng)營,誠信做人,自覺維護市場秩序和公眾利益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楊昆明 劉玉林 劉瑞華 王秀秀 陶同飛 王振中 劉開心
2026年4月30日